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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馬會精英運動員教育支援計劃—精英運動員進修資助(第一及二級別)

一 )

目的

  精英運動員進修資助(「資助」)旨在為合資格運動員提供教育/生涯規劃/職業發展課程的經濟資助,以促進運動員對實踐體學雙軌發展的需求。
 

二 )

申請資格

 

要符合申請資格,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1. 為現役獎學金運動員;
    2. 退役運動員,指已退出香港體育學院獎學金計劃的運動員。資助的寬限期為退出日開始計算的一年為限;
  1. 運動員必須獲得總教練同意其申請;
  2. 申請的課程必須已經完成(如按學年/學期/修讀期)。

三)

資助準則

資助級別 運動成績 最高資助金額
第一級別 精英評分達三分青少年比賽
取得獎牌(> 九隊)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隊),或
取得同級/更高成績

可獲發還所申請的已完成課程
學費百分之四十上限一萬港元
(以數額較少者為準)

第二級別 精英評分達三分成年比賽
取得獎牌(> 九隊)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隊),或
取得同級/更高成績

可獲發還所申請的已完成課程
學費百分之八十上限二萬港元
(以數額較少者為準)

 

四)

合資格的課程

 
  1. 合資格課程的範疇:
    1.1 在本地或海外教育機構,就讀不同程度的認可課程(學位/副學士/高級文憑/文憑/證書)。
    1.2 中小學課程。
    1.3 與體育有關的課程(如NSCA-CPT及HKPFA)、語文試預備課程(如TOEFL、IELTS、SAT)及專業培訓課程(如LCCI及ACCA)。
    1.4 網上及遙距學習課程(如碩士課程)。
    1.5 其他與運動員生涯規劃/職業發展相關的課程。
  2. 申請人提出申請的課程必須在上一學年內完成課程並取得及格成績
  3. 申請的課程如已獲其他機構提供全數學費資助(如學生資助辦事處所提供的助學金及貸款,大學提供的運動員學費資助計劃,政府提供的本地教育津貼及香港運動員基金等),該課程的學費將不符合進修資助的申請資格
  4. 如申請人的課程學費已獲其他機構提供部分資助,申請人只可以向此進修資助計劃申請餘下未獲其他資助的課程。請注意申請人需要在申請時申報(如有)及提供資料。

五)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於每年兩個時段(通常在七月或一月),選擇其中一個時段遞交申請。(此修訂由2018/19年度起生效)
  2. 若課程修讀年期少於一年,申請人應在完成整個課程後提出申請。若課程修讀年期多於一年,申請人應在至少完成一個學期的課程後才提出申請。
  3.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限期前,向運動員事務部提交已填妥(並獲總教練簽署)的申請表、學費收據(正本)、成績表及相關的資料。
  4. 有關申請指引及申請表,可向運動員事務部索取。

六)

發還學費須知

 
  1.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必須已是香港體育學院獎學金運動員(或已退出獎學金運動員計劃,但不超過一年為限)。
  2. 申請人所遞交的申請資助的教育/培訓課程,就讀期間必須已是香港體育學院獎學金運動員。
  3. 合資格的申請人每年只可遞交一次申請,每次只會資助一個課程。資助額將根據所申請課程已支付的學費計算,而所申請課程的其他支出,如註冊費、課程材料費、考試費等則不適用。
  4.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可獲資助的申請資助的課程/就讀的學年一般須於上一年內完成。如已完成該課程/就讀的學年早於上一年完成,則申請人須提供書面說明原因以作特別審批。
  5. 如欲申請個別學期之學費發還,則只有在該學期合格成績的學科才可獲資助。對於這類申請,資助額將就該學期已完成並合格學科的數目或所佔學分按比例計算。

七)

重要事項

精英運動員進修資助是根據實報實銷的方式批出學費資助。申請人於申請時,有責任向體院申報於學生資助辦事處及其他機構就同一課程同時獲得的其他學費資助。

 

[申請指引及表格(PDF)]

** 以上申請資格及手續將定期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