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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会精英运动员教育支援计划—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第一及二级别)

一 )

目的

  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资助」)旨在为合资格运动员在平衡体育训练的同时,在修续中学及大专教育提供资助,以协助运动员实践体学双轨发展,以及促进运动员职业培训及个人发展的技能。
 

二 )

申请资格

 

要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1. 为香港体育学院现役奖学金运动员; 已退出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计划的运动员,但运动员需於退出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计划之前已开始修读相关的教育/培训课程;
  2. 运动员必须获得总教练同意其申请;
  3. 申请的课程必须已经完成(如按学年/学期/修读期)。

三)

资助准则

资助级别 运动成绩 最高资助金额
第一级别 精英评分达三分青少年比赛
取得奖牌(> 九队)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队),或
取得同级/更高成绩

可获发还所申请的已完成课程
学费百分之四十上限一万港元
(以数额较少者为准)

第二级别 精英评分达三分成年比赛
取得奖牌(> 九队)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队),或
取得同级/更高成绩

可获发还所申请的已完成课程
学费百分之八十上限二万港元
(以数额较少者为准)

 

四)

合资格的课程

 
  1. 合资格课程的范畴:
    1.1 本地或海外就读的中小学及专上教育(学位/副学士/高级文凭/文凭/证书)认可课程。
    1.2 与体育有关的课程(如NSCA-CPT及HKPFA)、语文试预备课程(如TOEFL、IELTS、SAT)及专业培训课程(如LCCI及ACCA)。
    1.3 网上及遥距学习课程(如硕士课程)。
    1.4 其他与运动员职业培训/个人发展相关的课程。
  2.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课程必须已完成并取得及格成绩
  3. 资格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於上年的第一天起至申请第一/第二周期的截止日期内完成
  4. 申请的课程如已获其他机构提供全数学费资助(如学生资助办事处所提供的助学金及贷款,大学提供的运动员学费资助计划,政府提供的本地教育津贴及香港运动员基金等),该课程的学费将不符合进修资助的申请资格
  5. 如申请人的课程学费已获其他机构提供部分资助,申请人只可以向此进修资助计划申请余下未获其他资助的课程。请注意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时申报(如有)及提供资料。
  6. 香港体育学院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利

五)

申请手续

 
  1. 申请人可以在每年分别於七月或一月提出申请,但每年只可递交一次申请,所以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申请时段递交其申请。
  2. 若课程修读年期少於一年,申请人应在完成整个课程后提出申请。若课程修读年期多於一年,申请人应在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后才提出申请。
  3.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限期前,向运动员事务部提交已填妥(并获总教练签署)的申请表、学费收据(正本)、成绩表及相关的资料。
  4. 有关申请指引及申请表,可向运动员事务部索取。

六)

发还学费须知

 
  1. 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必须为合资格的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运动员。
  2. 申请人提交申请的课程必须巳是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运动员进行的课程。资助将不适用於申请人不属体育学院奖学金运动员期间完成的课程。
  3. 申请人每年只能透过这项计划获得一个教育/培训课程的资助,并且在同一年内只能获得一次资助支持。资助额将根据所申请课程已支付的学费计算,而所申请课程的其他支出,如注册费、课程材料费、考试费等则不符合资助要求,不予退还。
  4.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其申请之学习课程/就读学年一般须於申请时的上一年内完成。
  5. 如欲申请个别学期之学费发还,则只有在该学期合格成绩的学科才可获资助。对於这类申请,资助额将就该学期已完成并合格学科的数目或所占学分按比例计算。

七)

重要事项

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是根据实报实销的方式批出学费资助。申请人於申请时,有责任向香港体育学院申报於学生资助办事处及其他机构就同一课程同时获得的其他学费资助。

 

[申请指引及表格(PDF)]

** 以上申请资格及手续将定期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