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體育訓練資助殘疾人士體育訓練資助 由香港體育學院有限公司 ( 體院 ) 負責管理,為本港傑出的運動員直接提供經濟上的資助,主要協助對象為具有國際水準及發展潛質的運動員。
申請資格 獲得體育總會認可,在港居住滿三年並持有香港身份証的運動員即可申請。 申請人須證明其運動能力和潛質,以及可望在未來 12 至 18 個月內保持或超越個人成績。
以運動員過去的成就、將來發展的潛質及教練和體育總會的推薦為評選標準。個人及隊際 / 團體成績均被考慮。
資助金額及期限 精英運動員 : 每年最高港幣 65,000 元 實際資助金額將按運動員的成就及發展潛質釐定。資助為期十二個月,由每年四月至翌年三月。
撥款程序 在有違體育總會或國際體育協會的規章情況下,資助款項會通過有關的體育總會付予運動員,否則資助款項將直接付予運動員。 資助金額將分四期支付,即是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翌年一月發放。
終止資助 獲資助運動員在沒有合理解釋下,未能按照提交的時間表進行訓練及 / 或參加比賽或違反協議內容,體院可終止資助,並要求退還部份甚至全部已支付的款項。
申請手續 殘疾人士體育訓練資助 每年只接受一次申請,獲資助名單於每年四月公佈。 所有申請表必須經有關教練及體育總會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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